close

如何購買?

【Life8】Seoul溜達。異材質經典拼接休閒鞋(04392)

【Life8】經典撞色。異材質麂皮擦色休閒鞋(04431)

【Life8】擦色感。英倫雅痞休閒鞋(04432)

【Life8】陌頭簡約。異材質麂皮拼接休閒鞋(04430)

【Life8】酷勁潮水。暗黑坦克底休閒鞋(04419)

【Life8】Simple時尚。復古擦色感休閒鞋(04445)

【Life8】英倫戀人。真皮搭色設計。麂皮短靴(04391)

【Life8】超輕量。揉製細絨牛皮休閒鞋(04448)

【Life8】尊爵雅痞。揉製牛皮開荒短靴(04400)

【Life8】Seoul簡約設計。丹寧帆布休閒鞋(04410)

【Life8】Sporty。英倫高筒休閒鞋(04416)

【Life8】簡約輕單寧。條紋設計搭色休閒鞋(04412)

【Life8】雅痞時尚。異材細絨牛皮拼接休閒鞋(04421)

【Life8】簡約雅痞。細絨牛皮繫帶休閒便鞋(04435)

【Life8】雅痞活動風。揉製細絨牛皮休閒鞋-附雙鞋帶(04411)

【Life8】義式翼紋雕花。手工仿舊擦色休閒鞋(04417)

【Life8】雅痞印花。鋼刷大底擦色全真皮德比鞋(04493)

【Life8】MIT夏日丹寧。雙材質雷根休閒鞋(04487)

【Life8】Casual設計。異材質麂皮拼接休閒鞋(04423)

【Life8】透明底。獨家ARMY。滿版迷彩休閒鞋(04468)

【Life8】限量。彩虹大底。麂皮休閒鞋(04460)


作者為國政基金會交通組副研究員

(圖片濫觞:iStockphoto)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於去年12月中決意廢除網路中立性原則,成為2017歲末年關前的一枚強力震撼彈。這則看起來跟我們沒有直接聯系關系的美國新聞,實際上是你我都必需關注的親身議題,近日也在台灣靜靜地產生漣漪。

什麼是網路中立性?根據去年10月份NCC月刊的一篇報告將其界說以下[1]:「主管機關與網路辦事供應商(ISP)需對網路上之所有資料同等以待,不得基於利用者、內容、網站、利用程式、連接設備或通訊方式之差異而有輕視性待遇或收費」。簡單的說,固網利用者不會因利用流量巨細或瀏覽對象而遭到不同待遇,利用者付費的原則僅存在於你的網速,而非內容。

這並非一個新議題,卻因為最近幾年來的消費者在數位匯流影響之下,大幅改變媒體利用習慣,從傳統媒體轉向對網路的依靠比起以往更深,使得網路中立性的議題遭到正視,而長時間以來都有正反意見在相互拉鋸。

支持者認為,網路辦事雷同於水電、瓦斯、道路等基礎公共舉措措施,應受適當規範,確保人人有同等存取利用網路內容的權利,同時也認為網路中立能增進談吐自由與平等介入。反對者則主張使用者付費、價格辨別是公道商業競爭等來由,認為當局不應進行沒必要要的參與,扼殺產業成長與投資。[2]

儘管網路中立性在台灣較少被提及,卻沒有被疏忽。在搜索引擎打入關鍵字,便能看到為數很多的接頭,而這個概念也在近期正式列入台灣的通訊傳佈律例當中。

●網路中立性在台灣:《數位通信傳播法》草案現蹤跡

NCC在本次序遞次九屆第四會期中,有兩項法案列入優先審議法案,別離是《數位通信傳佈法》及《電信經管法》,兩案的立法精力都趨勢鬆綁,並已於去年11月中在行政院院會正式經由過程。

網路中立性的概念,可從《數位通信傳佈法》的幾項條文中看到蹤跡。例如:業者原則上不得以手藝或非手藝之障礙干擾利用者之選擇(第七條)、業者選擇傳輸技術或規格之自由非依功令不得予以限制(第八條),且業者應以恰當體式格局對利用者揭穿其網路流量管理辦法(第九條)。

這三項條則看似保障消費者權益,也對網路中立性採取開放持平的立場,但卻藏有支持拔除網路中立性原則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假如NCC宣布取銷網路中立性原則,那麼業者則可「依法限制利用者的傳輸手藝或規格,並得干擾利用者之選擇,只要以恰當體例對利用者揭穿其網路流量辦理辦法就行了。」如許看起來,就茲事體大了吧!

●落空網路中立性」今後:誰得利,誰損失?

假如從律例推演的角度來猜想有點難以理解,那麼舉個現實産生的狀況來假定看看。網路上流傳著葡萄牙在廢除網路中立性原則以後, ISP 業者 Meo 所提供的價目表,利用 Facebook、Instagram、Twitter要付 4.99 歐元(台幣 177 元)才能吃到飽,而Netflix、YouTube、Spotify等線上影音串流內容服務,每個也都要再付 4.99 歐元。

單從上述內容看來,利用者的媒體利用從免費釀成收費,感觸感染肯定異常負面。這些被遍及使用的主流網站突然釀成電信業者的荷包來曆,消費者不只被趕鴨子上架,並且社群網站還透過演算法將大量影音廣告或不合適消費者需求的影音內容,推播到利用者步履裝置當中來獲得廣告收益,卻佔用了利用者網路流量,消費者就這樣在平台跟內容業者兩方都吃了悶虧。

換個角度來講,假如消費者囿於額外費用而削減利用社群網站或線上影音辦事,豈非不會對社群網站的影音告白產業,或正在萌芽的OTT內容或新創影音內容產業造成影響嗎?

另一方面,電信業者主張取銷網路中立性是由於過於重大的數據需求使其不勝負荷,但卻未評釋有若幹利用者的數據使用量是遠低於根基收費,業者在基本定價的溢收費用又佔了多少?只說賺不敷,沒說多賺的。不如藉此就把利用量低於根基訂價以下的用戶費用也一併算清楚,讓電佩服務的收費方式加倍透明化。

●「網路中立性」的存廢,考量的不應該只是營收

所以,如果台灣也對照美國廢除了網路中立性原則,可能會損失什麼?例如說,偏鄉兒童的教育打算,因為網路教育資源通常需要大量的影音傳輸,然則偏鄉的孩子或機構也許無力肩負那麼高的網路流量費用。又也許,某些新創事業的APP計畫需要串流手藝豎立內容平台服務,卻因創業階段而無力承當網路流量費用,無法創立事業。再也許,很多習慣性使用跨國影音辦事的收視族群,卻因網路流量的限制而反對了收視內容,落空選擇收視辦事的自由。諸如斯類的例子,不乏其人。

NCC曾表示[3],「寬頻社會之建構係由電信業者積極扶植主幹網路,…NCC督導或協調各電信業者佈建高速寬頻網路…,以提拔公共與立異服務之便當性,強化數位創新根蒂根基情況。」此話意指,網路建設是當今社會的主要根蒂根基扶植之一,電信業者應協助普及高速寬頻網路。若是,NCC真的要仿效FCC撤廢網路中立性原則,那麼不就是本身打臉本身嗎?

消費者利用媒體的習慣改變已是很顯明的市場趨向,傳統媒體平台的式微與新興線上影音媒體的突起早就證實了這一點。然則,當消費者入手下手大量利用線上媒體影音,社群網站成為進口網站的同時,消費者主張合理且同等利用網路情況其實不過份。若對「網路人權」加以延伸討論,或許也能跟支持廢除網路中立性的觀點有所對話。

總的來講,豈論是支持或反對網路中立性原則,立論者都應當有更嚴謹周全的論點,不能只是從營收角度來看。使用者付費是很輕易接受也能理解的論點,但僅以此支撐拔除網路中立性原則,卻顯得迥殊薄弱,迥殊是將其置於網路人權及公共與立異根蒂根基情況的立論之前。

[1] 「美國網路中立性政策之發展與借鑑:兼評我國數位通信傳佈法草案」,NCC月刊,第11卷第6期,2017年10月份出書。

[2] 「美國FCC欲廢除網路中立性法規,亞馬遜、Mozilla、GitHub群起抗議」,紀品志,《數位時期》,2017.06.07。資料來曆: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4821/us-tech-companies-fcc-net-neutrality-day-of-action

[3] 「國度通訊傳播委員會延續督導電信業者佈建高速寬頻網路根蒂根基情況,寬頻網路則可供給各運用場域之主政機關或民間組織及營業場合自行計劃租用以提供Wi-Fi網路辦事,各公私場域主政者可積極應用寬頻網路基礎扶植」,NCC新聞稿,2017年10月6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接待您投稿!對於這個社會巨細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投稿去—–>https://goo.gl/iy5TCA



文章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E3%80%90yahoo%E8%AB%96%E5%A3%87%EF%BC%8F%E8%A4%9A%E7%91%9E%E5%A9%B7%E3%80心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2si0x5426v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